找不到對方人能不能離婚
【爲您推薦】代縣律師 常平鎮律師 茶山鎮律師 蘿崗區律師 馬關縣律師 應縣律師 神池縣律師
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這都是當事人雙方的事情,因此就需要共同的來辦理相應的手續,才能建立或解除對應的關係。那現實中,要是一方想離婚,卻發現找不到對方人的話,這種情況下還能不能離婚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找不到對方人能不能離婚
能離,我國法律規定了男女雙方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對方能不能離婚的答案是肯定的。
二、 找不到人怎麼離婚?
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對方能離婚,那麼找不到人怎麼離婚呢?夫妻一方已經下落不明瞭,這婚到底怎麼離,是去法院還是去民政局?
找不到人怎麼離婚?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受理這類案件的時候分爲兩種情況:
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找不到人怎麼離婚?
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可以選擇:
(1) 向法院申請失蹤或死亡。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人失蹤(下落不明滿兩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滿四年後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其婚姻關係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對於這種找到人怎麼離婚的情況,法院的具體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當事人提交的郵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若被退回或是無人簽收,初步證實對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訴方當事人或法院有關部門收集另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杳無音信的補強證據,進一步認定對方法律文書地址無法直接送達。
第四步:法院開局公告送達的單據,有原告交納一定數額的送達費後,在法院的公告欄和相關媒體上刊登公告,進行公告送達。在公告中告之對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及時參與訴訟的法律後果。公告期國內案件60日,涉外案件6個月。
第五步:公告期滿,視爲送達,進行缺席開庭和判決。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兩年,在這種情況下找不到人怎麼離婚?
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與家庭聯繫,不承擔家庭義務,故意違反婚姻義務而導致夫妻情感確已破裂,這個時候當事人可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五項“其他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此時很顯然就不能通過協議方式解除婚姻關係,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官的判決來離婚。這種情況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同時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之間感情破裂,這樣纔會准予離婚。
-
有離婚證是否就代表離婚?
律師解析:有離婚證就代表已經離婚了。因爲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我國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
女方懷孕能提起訴訟離婚嗎,女方懷孕能提起離婚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女方懷孕家暴起訴離婚是可以的。女方處在懷孕期間的,如果是女方提離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離婚的途徑走。可登記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法院判離婚的依據仍然是婚姻關係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
-
我想起訴,沒有結婚證能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的。沒有結婚證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的檔案部門查詢、複印婚姻登記信息,持這樣的信息材料纔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
-
哪些情況下,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律師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