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撫養權糾紛,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時,可以一併起訴解決。
爭取小孩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8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那麼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 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於撫養小孩。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
一般來說,雙方如果進行離婚的話,必須要對子女有最好的交代才行。尚未滿2週歲,由母親來進行撫養,如果已經過了兩週歲的話,那麼子女的撫養權最好交給生活水平和能力更好的一方來進行撫養。如果已滿八週歲,應該諮詢子女的的意見來確定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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