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復婚手續,復婚注意事項有哪些
夫妻在離婚之後就會恢復到單身的狀態,之後再與其他人結婚的,稱之爲再婚。但是如果是再與對方結婚的話,那麼就屬於復婚了。有些人認爲離婚之後雙方還繼續生活在一起的,那麼就算是復婚,但其實這還需要辦理手續才能得到認可。那麼應該如何辦理復婚手續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復婚注意事項有哪些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爲。同時,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爲,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
在復婚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弱者的權益。所以,最好是與對方簽訂協議,協議重點是要明確弱者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勞動權益,包括子女監護的權益、受撫養的權益、收益分配的權益;來約束強者侵害行爲,防止故態復發;同時要對那些可能引起紛爭的事宜最好先約定好,防患於未然。
二、應該如何辦理復婚手續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審覈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上文中就辦理復婚手續做出了介紹,我們要注意的是,復婚手續其實與初次結婚的手續是差不多的,只不過說在材料的提供上面,可能需要用到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但如果男女離婚之後並沒有辦理復婚手續,就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那此時不能算作復婚,只會按照同居關係來進行處理。
-
領結婚證都有什麼程序
律師解析:具體程序是:一、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二、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三、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
-
服刑人員怎樣辦理結婚登記
律師解析:服刑人員想要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結婚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法律...
-
同居幾年算結婚
律師解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在此之後同居的無論同居多久都不算結婚,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姨老表結婚會怎麼樣
律師解析:姨老表結婚會導致婚姻無效。法律禁止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血親主要指出於同一祖先,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即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擬製的血親,即雖無血緣聯繫,但法律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的權利義務的親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