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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死了沒有孩子財產怎麼分配?

一、老公死了沒有孩子財產怎麼分配?

老公死了沒有孩子財產怎麼分配?

老公死了沒有孩子財產應當是按照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來完成。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的財產一半歸配偶,另一半作爲丈夫的遺產。

2、丈夫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如配偶、丈夫的父母等。

二、人自然死亡財產如何分割?

先遵從遺囑繼承、遺贈程序 有的話優先分配

然後開始法定繼承,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原則上是均等,但是有事可以商量的嘛。

第一繼承人範圍

1、配偶。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爲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係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須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爲爲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於判決宣告時並未自然死亡)於判決宣告之後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決尚未撤銷,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繼承權。

2、父母。

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須注意:

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3、子女。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須注意:

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養子女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可以作爲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還須注意:收養須辦理收養登記,未辦理登記的,收養無效。

4、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5、名爲養孫子女的養子女。名義上爲養孫子女,實際上屬於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的,該“養孫子女”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6、代位繼承人。代位繼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參與繼承,當然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7、胎兒。胎兒的父親死亡,給胎兒保留應繼份額的時候,胎兒的地位相當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不過,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胎兒的應繼份由其父親的繼承人繼承。

繼承開始後,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和喪偶的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丈夫去世沒有孩子財產分割,沒有孩子,那麼就剩兩個繼承人,分別是自己的妻子還有就是自己的父母,首先,丈夫去世,如果雙方還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離婚,那麼妻子可以分割一半的財產,然後剩下的一半財產按照順序繼承。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方面的問題,如果是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一些收入的話,基本上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則來進行分割的,所以其中一方如果去世的話如何來進行處理,首先是需要將屬於其中一方的財產的分出去,然後才能夠進行處理。

標籤:財產 老公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