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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死了財產怎麼分配?

妻子死了財產怎麼分配?

一、妻子死了財產怎麼分配

妻子死了財產的分配主要是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全部歸另一方所有,而是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後,剩餘的個人財產部分作爲遺產進行分配。

(1)夫妻共同財產分配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

(2)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擴展資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即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割,即您和妻子各得到共同財產的一般。

繼承順序爲: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擴展資料:

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1、夫妻

即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夫或者妻,已經離婚的或者尚未結婚的不是配偶,不享有繼承權;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構成事實婚姻的相互享有繼承權。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相互之間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2)養子女與其親生父母相互之間由於沒有法律關係,所以不具有繼承權。

(3)繼子女與其繼父母之間由於形成撫養關係而相互具有繼承權的,不影響與其親生父母之間的繼承權。

3、父母

包括非婚生父母,存在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3、喪偶兒媳

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與養祖父母之間互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夫妻之間互相存在法律的關係而在一方死亡之後自然的就會得到對方遺產的繼承,但是如果是年老的夫妻且有成年的子女就需要將去世妻子的財產通過繼承的形式進行分配,一般都是丈夫分割一半之後剩餘的由子女通過繼承的程序獲得。

標籤:妻子 財產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