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中胎兒死亡侵權責任賠償承擔者是誰?
一、醫療中胎兒死亡侵權責任賠償承擔者是誰?
胎兒死亡的侵權責任賠償主體是造成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
1、醫療損害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醫療損害侵害的客體是患者的生命權和健康權。醫療損害賠償包括患者作爲弱勢羣體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爲醫方的權利受到損害而引起的糾紛。
2、醫療損害賠償責任,是指醫務人員在從事各種醫療行爲過程中,由於違反相關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在醫療程序上或者醫療用藥過失給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損害時,在患者和醫務人員、醫療機構之間產生的賠償債權債務關係。
二、醫療損害賠償的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可以分爲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基本類型,即國家醫療單位的醫療事故賠償責任,由於這種醫療單位具有法人資格,因而屬於法人的醫護人員致人損害的替代責任;第二種是私立醫院的醫療事故責任,其醫護人員屬於僱傭制,因而屬於僱傭人賠償的替代責任;第三種是個體醫生的醫療事故責任,即個體診所醫生所致醫療事故。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的認定,學術界有不同看法,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不同於一般侵權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有其特殊性,應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1、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須具備責任能力。醫療損害的行爲人應具有特殊的身份,即國外立法上所稱的“專家責任”。因此,醫療損害賠償中的行爲人必須是醫療機構或者其他醫務人員。如果是非醫療機構或非醫務人員致人損害,雖可能構成侵權損害賠償,但並非醫療損害賠償。
2、醫療損害的主觀過錯表現爲過失。醫療事故的行爲人必須是過失性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如果不具有過失,就不構成醫療事故責任,因爲在醫療過程中故意致害患者的,構成傷害罪或者殺人罪,不能再以醫療事故對待。醫療過失的形式,既可以是疏忽,也可以是懈怠。
3、行爲的違法性。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如果是正常的醫療操作,就不屬於醫療損害。
4、醫療過失行爲與患者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醫方只在有因果關係存在的情況下,才爲其過失行爲負損害賠償之責,因此,患者的損害後果必須是醫方的醫療過失所致。但在實際辦理醫療損害賠償案件中,由於專業性、技術性強,故因果關係的認定則更加困難,基於此,承辦人員也只能將此類案件交由醫療事故鑑定中心進行鑑定,在醫學會主持下,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鑑定小組,對醫患雙方進行面對面的答辯,使得醫療損害賠償在因果關係的認定上能公正、科學、準確。
所以在醫療過程中因爲醫務人員的過失導致了胎兒死亡,那麼是需要經過查驗之後確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因爲在醫療過程中導致胎兒死亡是侵犯了胎兒的生命權和健康權的,因此通常是需要醫療機構來承擔胎兒死亡的侵權賠償責任的。
-
兩個孩子如果離婚孩子如何判
一、兩個孩子如果離婚孩子如何判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3、判決撫養的...
-
民法典中婚前婚後財產離婚時如何處理
一、民法典中婚前婚後財產離婚時如何處理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都是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
-
有哪些情形會准予離婚?
一、有哪些情形會准予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
協議離婚財產是否由雙方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
一、協議離婚財產是否由雙方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應當按照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當事人因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的,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