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行政處罰簡易程序實施步驟是什麼
一、環境行政處罰簡易程序實施步驟是什麼?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第五十九條 【簡易程序規定】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環境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遵守下列簡易程序:
(一)執法人員應向當事人出示中國環境監察證或者其他行政執法證件;
(二)現場查清當事人的違法事實,並依法取證;
(三)向當事人說明違法的事實、行政處罰的理由和依據、擬給予的行政處罰,告知陳述、申辯權利;
(四)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五)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蓋有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印章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並將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六)告知當事人如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以上過程應當製作筆錄。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在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所屬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二、環境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是怎麼規定的?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第十四條 【處罰主體】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環境行政處罰。
經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授權的環境監察機構在授權範圍內實施環境行政處罰,適用本辦法關於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十五條 【委託處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委託環境監察機構實施行政處罰。受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其處罰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處罰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受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爲,並對該行爲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在環境違法案件中,情節輕微,罰款數額較少的,比如對個人的罰款在50元以下的,對企業或其他組織的罰款在1000元以下的就可以用簡易程序處理,雖然是用簡易程序處理,但涉及到行政罰款的,也必須要出具書面的處罰書。
-
廊坊市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是什麼
廊坊市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第一,適用範圍本《執行標準》適用於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及廊坊開發區環保局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第二,適用原則1、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必須在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授予的行政處罰自由...
-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卷宗裝訂順序是怎麼規定的
一、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卷宗裝訂順序是怎麼規定的?《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六十九條【歸檔順序】正卷按下列順序裝訂:(一)行政處罰決定書及送達回證;(二)立案審批材料;(三)調查取證及證據材料;(四)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聽證告知書、聽證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及送達回證...
-
環保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怎樣的
環保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怎樣的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是環保行政管理機關也就是你們當地的環保部門針對當事人的環境違法行爲,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製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定義...
-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行政處罰有哪些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行政處罰主要有:1、環境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係指國家行政機關爲了維護和實施行政管理秩序,預防與制止社會危害事件與違法行爲的發生與存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針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行爲及財產進行臨時約束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