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一、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1、用人單位必須存在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爲:
繼續履行作爲承擔合同違法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必須要有違法違約行爲的存在。要強制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必須以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爲爲前提。
2、必須是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現實中,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再回原單位工作,難免會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單位會記恨於曾投訴過單位的勞動者,還會繼續找機會和藉口再次辭退勞動者。所以有些勞動者會選擇得到適當的賠償後,不願再回原單位工作。從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出發,繼續履行原則的適用應以勞動者提出履行要求爲前提。
3、用人單位必須有條件能夠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必須存在能夠繼續履行的客觀條件,如果由於客觀情況的變化而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則不能強制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出現用人單位瀕臨破產、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等客觀不能履行的情況時。
二、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的責任有哪些?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指經濟責任。經濟責任,是勞動合同當事人承擔勞動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和繼續履行。
三、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合同如果存在解除或者是中止的情形,那麼勞動者是有權利要求繼續的履行合同,但前提也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如果用人單位符合條件而不履行,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權益。
-
如何取消贈與公證合同,贈與合同公證注意事項
一、如何取消贈與公證合同簽訂贈與合同後進行公證的,贈與人不能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出現法定情形時,如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贈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受贈人的交付請求權以及贈...
-
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
一、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集體合同訂立需要滿足的條件有:集體協商的內容、時間、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商定;集體成員意思表示真實;集體合同的期限爲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內,雙方代表可對集體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定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違約了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一、違約了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1、違約了提前解除合同不一定需要支付違約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
-
拆遷合同糾紛訴訟費誰承擔?
一、拆遷合同糾紛訴訟費誰承擔民事糾紛的訴訟費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如果原告敗訴的,由原告承擔,被告敗訴的,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