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合同簽訂的內容有哪些?
一、房屋保修合同簽訂的內容有哪些?
①註明保修基金
業主有權留取相當於裝修工程總款5%左右的保修基金。竣工驗收合格後的保修期之內沒有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的,業主纔將保修基金退還給裝修公司。
②明晰保修義務和賠償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還要在合同裏明確,裝修施工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③裝修質量問題責任鑑定
爲防止出現責任難定的情況,有條件的業主可以請第三方相關單位出具鑑定結果以明晰責任,判斷責任方。
④修復項需重新驗收再延長保修期
在房屋某一項目出現問題的時候,通知裝修公司修復好了,但在保修期後不久又出現這種問題,而裝修公司可能就以保修期已過爲由拒絕爲業主免費保修。爲避免這樣的情況出現,業主在簽訂合同時需要和裝修公司協商好,明確規定保修期內產生質量問題的項目維修之後重新驗收,並於重新驗收之日起再延長保修期。
⑤保修期滿後房屋問題的解決
二、如何簽訂合同保修條款?
雖然說建設部有這樣一個強制性規定在,但是規定的內容並不是很詳細,因此在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的時候,合同裏一定不能忽視保修條款。保修條款應該對具體的保修項目時間進行細分。有的裝修公司的一些保修服務時間就比國家規定的長,而這些都需要在合同裏面體現出來。
在裝修工程驗收合格之後,業主應該向裝修公司索取裝修質量保修單。保修單上一般會表明裝修工程的竣工日期、驗收日期、保修日期、保修記錄,以及一些具體裝修問題的責任認定等內容。業主拿到保修單後,需要好好保管,以備所需。
房屋在出售後,也面臨着保修的相關情況,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必須要對房屋保險的情況進行說明,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對相關情況不瞭解的,可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諮詢,相關行政部門有非常規範的房屋保修合同的簽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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