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我國《合同法》第54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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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預售合同後房子還能退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那麼hi可以退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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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合同違約金如何約定的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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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不可撤銷條件有哪些
(1)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2)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3)撤銷權已過除斥期間。法律依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186條第二款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19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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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