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的效力
一般來說這類條款是無效的。法律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所以,該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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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建房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還建房買賣合同,只要滿足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不過至於還建房能否過戶,要看是否符合還建房買賣的條件。《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成立並非等於合同生效,因爲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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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條件的贈與合同在條件未成就時是否有效力
條件未成就時該合同沒有效力。附生效條件的的合同是指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約定條件,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具體規定是,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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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見代理簽訂的合同效力是怎樣
所謂表見代理,是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簽訂了合同,如果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那麼相對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張該合同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九條規定,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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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處分買賣合同有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但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06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