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對股東擔保可以嗎?
一、股份有限公司對股東擔保可以嗎?
可以,公司是可以爲公司股東提供擔保的,但前提也是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辦理,公司提供擔保就意味着會有債務的糾紛,在處理時候就一定要慎得所有股東們的同意纔可以實施。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公司可以爲他人或者股東提供擔保,但應遵守特定的程序。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爲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爲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二、法律中對擔保期限有什麼要求
關於擔保期限,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爲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債權的擔保所具有的社會經濟作用,即能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債權擔保制度作爲擔保債權實現的重要制度,一開始就與金錢借貸關係息息相關。現今,債權擔保的意義已不僅是單純的擔保問題,而且可能通過擔保借貸關係的安全實現來推動借貸關係的蓬勃展開,對促進資金融通直到了不容忽視的積極作用。
從實質上講,資金融通是整個商品流通過程的貨幣表現。實物運動表現爲貨幣資金的循環。
從經濟的角度看,資金的閒置就意味着實物的閒置,可見得資金的融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從法律意義上說,資金融通過程主要是指借貸關係的成立發展和完成的過程。在市場經濟社會裏,由於種種因素的作用,致使貨幣與實物在各個經濟主體之間的分佈總是處於不平衡狀態。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爲他人做擔保是屬於合法的行爲,但在擔保的同時也必須要保障自己公司的利益,因此,在擔保的時候就一定要簽訂一份協議書,不管是針對於公司的股東還是其它個人,只要不會讓自己受損,那麼一般是可以進行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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