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能行使董事會職責嗎
不能,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是不一樣的,股東會是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而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問題都要由股東會來進行決定,比如說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併與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經營方針等事務是屬於董事會決議的範圍。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公司法》第四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
公司解散後合同如何履行,公司強制解散的條件是什麼
一、公司解散後合同如何履行公司在解散期間存續,但不得從事與經營無關的活動,所以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公司清算組一般會解除,並且依據合同性質進行相應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程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
-
合夥企業是否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怎麼解決
一、合夥企業是否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承擔,合夥企業財產不足的,有限合夥人以其出資承擔責任,而普通合夥人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
-
未實際出資的股權如何轉讓,相關法律規定
一、未實際出資的股權如何轉讓股東未實際出資的,不影響股東轉讓股權的權利,如果轉讓給其他股東以外的人時,要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同意的,與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辦理股權登記,但該股東對公司債務要承擔連帶責任。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
-
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是否可以追加股東
一、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是否可以追加股東出資不實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要承擔連帶責任。在公司破產後,公司債權人可以追加出資不實股東,要求股東承擔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