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證抵押消費款辦理程序
(一)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如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託代理人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或抵押擔保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房屋還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權屬人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須有經國資辦審覈的同意書;屬集體所有的,須有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村民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書;屬合資、合作、外資企業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須有董事會(或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書,但企業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爲必要的證件。
(三)登記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覈,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予以登記,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四)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的,有關當事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身份證明等有關材料辦理預購房抵押登記,領取《預購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書》;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五)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在變更或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抵押登記。
-
房產證新規定是什麼
一、房產證新規定是什麼1、自受理掛號申請之日起,房子掛號組織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掛號事項記載於房子掛號薄或許作出不予掛號的決議,“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子一切權掛號,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子一切權掛號,60個工作日。”2、依據以上方法制定了房子一切權掛...
-
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國家法律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有人經常會問到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它們的區別其實在於一個是無形的法律給我們的一種權利,別一個則是有形的以書面形式來證明我們的權利。那麼在法律上土地使用權和房產證的具體解釋有哪些內容呢,小編在這裏和大家分...
-
解除購房合同有什麼後果
一、解除購房合同有什麼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五條對開發商遲延交付房屋或買房人遲延支付房款的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期限作出了特別規定。在上述遲延履行的情形下,經催告後違約當事人在...
-
不動產證沒有土地使用年限怎麼辦?
一、不動產證沒有土地使用年限怎麼辦?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爲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人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