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住要交物業費嗎?
一、房子沒住要交物業費嗎?
需要給的;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用的義務直接源於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物業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公共性.服務,一個小區不會因爲某一個人或幾個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會減少。雖然個別業主沒有實際在小區內居住,但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於小區內的保潔、保安、綠化、房屋及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經展開,並未因此而減少工作量和費用支出。物業管理公司基於合同履行義務,業主們同樣也應依據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費的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爲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二、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規定:
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爲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爲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綜合上面所說的,物業費是由業主來進行繳納,業主是不能因沒有享受到物業的服務而拒絕支付這筆費用,不管是否有住人只要已經交服,那麼業主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與業主協商好,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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