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處裝修意見包括什麼內容?
物業作爲一個小區秩序和安全的管理者就必須在小區各個方面都要做好管理工作,包括小區業主在對自己的房子進行裝修的時候,物業也要對業主裝修的事宜進行一定的管控,以免裝修影響到了小區整體的規劃以及周邊居民的生活。下面來看看物業管理處裝修意見包括什麼內容?
物業管理處裝修意見
一、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流程
裝飾裝修流程既是物業管理內部操作作業指導書,也是方便業主瞭解裝飾裝修管理流程的公示性標識。因此,要求物業裝飾裝修流程的書面形式須文字簡明、內容清晰、圖表明確、一目瞭然。
(一)流程示意圖
裝飾裝修流程示意圖一般懸掛於物業管理單位或在業主入住辦理現場。在物業管理內部裝飾裝修作業文件以及《業主手冊》(或《業主須知》)等發放給業主的資料上也需有與其相一致的內容。
(二)流程分述
1.備齊資料
資料的準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和施工隊分別準備和提供。一般包括物業所有權證明,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裝修施工單位資質,原有建築、水電氣等改動設計和相關審批,以及其他法規規定的相關內容。物業使用人對物業進行裝飾裝修時,還應當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
2.物業裝飾裝修申報
用戶在入住過程中,應已收到物業管理企業發出的裝修手冊及裝飾裝修申報登記表。用戶在裝修施工前,須認真閱讀裝修手冊,填寫申報登記表,並提交管理單位登記備案。只有在物業管理單位對裝飾裝修內容的登記備案完成之後,用戶才能動工裝修。
物業管理工作人員應要求和指導業主逐項填寫裝飾裝修申報登記表,確保各項申請明確無誤,涉及專業部門(如水、電、氣等)、建築結構、消防等項目的,要求寫明地點、位置或改變的程度及尺寸(具體詳見附後的裝飾裝修申報登記表)等詳細數據和資料,必要時裝修人或裝修單位還應向有關部門申報覈准。
3.物業裝飾裝修登記
物業管理單位在進行裝飾裝修登記時,可以書面形式將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和裝修人委託的裝飾裝修企業,並且督促裝修人在裝飾裝修開工前主動告知鄰里。
物業管理單位應該在規定工作日(一般爲3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工作;超出物業項目管理單位管理範圍的,應報主管部門。
物業管理單位應詳細覈查裝飾裝修申請登記表中的裝修內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將不予登記,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
(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爲衛生間、廚房間的;
(3)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牆體的;
(4)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的;
(5)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
(6)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的;
(7)未經供暖管理單位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的;
(8)未經燃氣管理單位批准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的;
(9)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爲。
4.簽訂《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在物業裝飾裝修之前,物業管理單位和裝修人應簽訂《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物業裝飾裝修管理的相關事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
(2)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
(3)允許施工的時間;
(4)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
(5)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
(6)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7)管理服務費用;
(8)違約責任;
(9)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5.辦理開工的一般手續
(1)業主按有關規定向物業管理單位(或指定方)繳納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
(2)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開工證、出人證等;
(3)裝修人或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備齊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6.施工
物業裝飾裝修施工期間,裝修人和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裝修申報登記的內容組織施工。
物業管理單位應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加強現場檢查,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爲,應當及時勸阻和制止;已造成事實後果或拒不改正的,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施工單位違反《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應追究違約責任。
7.驗收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進行現場檢查,對照裝修申報方案和裝飾裝修實際結果進行比較驗收,驗收合格後應簽署書面意見。對因違反法律、法規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而驗收不合格的,應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要求業主和施工方限期整改。若發生歧義、無法統一意見或業主拒不接受情況的,應報請城市管理有關行政部門處理,並將檢查記錄存檔。
以上就是關於的全部內容。物業在小區或者業主進行裝修的時候必須全程進行監控和管理,包括裝修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裝修的質量情況,並且要對小區的裝修事項負主要責任才能絕對保障小區居民正常生活。在此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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