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可以隨便改變房屋的用途嗎?
承租人可以改變房屋用途。
承租人需改變房屋用途的,應當書面徵得出租人同意,其中依法須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託承租人報有關部門批准。也就是說,沒有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改變用途。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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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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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租房合同該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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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數租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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