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到期不搬該怎麼辦
1、房屋租賃到期房客不搬告知其在一個合理期限內(如3天)搬離並交清房款,否則向法院起訴。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按合同日期遷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繼續使用該房屋,應當在合同上租賃期限前3個月向房東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進行續約。
2、如在告知期限內未搬離,到法院立案庭起訴,並請求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內的貨物。
3、起訴還房款、遲延給付房款的同期銀行利息、搬離租屋、給付超期租住的租金。
如果承租人未及時提出繼續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賃期滿後又未及時遷出承租的房屋,即屬違約行爲。這時,承租人除了應當支付逾期使用期間的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如果因這一違約行爲給出租人造成經濟損失,而這種損失已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有些出租人在租賃期滿後,並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繼續向承租人收取房租。這實際上是承諾了租賃期的延長,而不能稱承租人違約。但這種延長的租賃關係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易於產生糾紛。因此,如雙方都願意續約,應重新辦理租賃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5、如果在房屋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由於某種原因,確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時,應當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如果因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給承租人以經濟賠償。
《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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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面籤合同一年可不可以退租
律師解析:可以退租的,租房合同沒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擔違約責任與損失賠償。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因爲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話,則應退返押金。押金是否退還則要從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合同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否約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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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房子租賃中易見的法律糾紛
律師解析:解決房子租賃中易見的法律糾紛可以通過和解、協商、仲裁、訴訟四種方式。首先應按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租賃合同中的約定或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如仲裁仍未解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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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居住證需要些哪些東西
律師解析:辦理居住證需要的材料有:1、居住證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3、本人近期相片;4、居住處所證明、勞動合同或就讀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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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造租房合同會處罰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1、如果利用假租賃協議實施詐騙活動的,屬於合同詐騙行爲,要承擔法律責任,有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那麼是會被判刑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因假租賃協議造成一方損失的,要承擔締約過失的責任。虛假房屋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