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爲什麼?
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爲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租賃物的協議。合同到期以後,雙方的權利義務結束,所以是沒有補償的。
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具有租賃合同的一般特徵應適用《合同法》有關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與一般租賃合同不同之處主要在於合同標的物是屬於不動產的房屋由此也帶來某些法律規則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同住人享有同住權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後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賃要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等。租房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
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爲目的。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入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爲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爲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爲有償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
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於債權關係,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於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由於租房合同具有臨時性,所以到期的租賃合同,雙方都沒有義務續簽合同。關於“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的相關問題,主要就是分析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徵,既然合同到期,雙方權利義務結束,所以沒有補償。當然一方如果有過錯,可以諮詢專業律師,以解決補償問題。
-
租房合同代理人籤的是否有效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租房合同代理人經授權籤的有效。當事人授權第三人代簽的、或當事人雖不知情但事後仍對該合同進行追認的,代簽的租房合同應當認定爲有效;第三人未經當事人的授權用其名義代簽合同,代簽的租房合同對當事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使...
-
意外造成他人死亡可以懲罰嗎
律師解析:違法建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處理如下: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違法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房屋應當予以返還,同時酌情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應當認可之前的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
-
疫情期間租房合同沒到期不想租了怎樣辦
律師解析:疫情期間租房合同沒到期不想租了的處理方式分別有:1、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進行協商,提前解除租賃合同;2、疫情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通知或者請求法院解除租賃合同;3、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租賃的方式等。如果房東沒有違約,那麼解除合同需要按合同支付賠...
-
租房沒簽合同交了押金能退嗎
律師解析:租房沒簽合同交了押金承租人不存在違約情形的能退,承租人違約的、造成房屋及室內設施財產損失的押金一般不能退。租房押金是承租人存放在出租人處保證自己的行爲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的費用,雙方法律關係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後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