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如何成立
在實踐中,買房是要簽訂買賣合同的,而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可不是簡單的簽上字或者是蓋了章就可以了,畢竟按照法律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條件都具備的情況下,它才能成立。那麼,房屋買賣合同如何成立呢?下面是做的詳細解答。
一、房屋買賣合同如何成立
合同的效力又稱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約束當事人的強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產生既定力和約束力,無效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交付房屋並移轉房屋所有權於他方,他方受領房屋並支付價金的合同。其中負轉移房屋所有權義務的一方當事人稱爲房屋出賣人,負給付價金義務的他方當事人稱爲房屋買受人。房屋買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不僅要遵守《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的規定,還應當受《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規範和管理。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覈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此處的“應當”應理解爲強制性規範,說明房地產物權的變動以登記爲成立要件。
二、怎樣才能成立購房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爲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是《民法通則》規定的有效合同標準。判斷一個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應主要依據上述《民法通則》所規定的條件,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同時具備上述條件,便確認合同有效。
在買房時,我們除了要確保房屋買賣合同能夠成立,還要注意它的效力問題,因爲只有有效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以上就是對房屋買賣合同如何成立的解答,實踐中,購房者所遇到的情況不同,但無論如何判斷合同是否成立,都是要根據法律中的規定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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