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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離婚律師諮詢,這樣的房產還能要回嗎?

爲了孫子上學,過戶給子女的房產,夫妻二人父母還能要求返還嗎?

杭州離婚律師諮詢:這樣的房產還能要回嗎?

最近碰到這樣一個案子:男方父母的房子是學區房。2018年,爲了孫子能夠入學,男方父母與男方夫妻二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房產過戶到男方夫妻二人名下,但實際上並未支付房款。

2023年,男女雙方感情不和要離婚,女方要分割這套房產。於是男方父母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因爲當時房產過戶只是爲了給孫子上學使用,並沒有買賣或贈與的意思,房子應當仍然屬於他們的財產。

女方認爲,這套房產是男方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即使不是贈與,按照買賣合同,女方也願意支付房款。法院認爲,男方父母是爲了使孫子能夠享有優質的教育資源,入學更好的學校,才通過買賣的方式將涉案房產過戶到男女雙方名下,以達到孫子入學的目的。

法院認定,雙方之間並無房屋買賣合同的真實意思,雙方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是無效的。另外,法院認爲雙方之間既不存在贈與,也不屬於買賣,房產之所以過戶到父母名下的真實意思就是爲了孫子入學提供方便。

另外,根據男方父母的經濟條件、居住狀況、年齡的因素,結合其真實意願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僅爲了過戶提供必要的形式要件,雙方之間既非贈明,也非買賣,法院最終判決將房產返還給男方的父母。

所以結合上面的案情,以某種條件進行房產過戶的都是可以返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