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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

法律2.37W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需要支付嗎

代通知金產生的基礎在於預告解除,即當一家單位以員工不勝任工作、醫療期滿或者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提出解除時,又不願意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才應當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爲代通金。只要協商一致,可以馬上解除勞動關係也可以協商勞動合同再履行一段時間後解除,即對於勞動關係的解除點雙方可以以約定的的方式進行設定,解除日可以是協商當日,也可以是協商日後的某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