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期限
根據現行《條例》規定,對於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七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並組成仲裁庭;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這樣算下來,從當事人遞交仲裁申請書開始,到仲裁委員會在法定時間內做出裁決,全程期限一般爲74天(7+7+60);而且,對於複雜案件,經過批准,還可以延長30天,最長可以延長到104天。
而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第29、43條),自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後,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可以看出,從當事人遞交仲裁申請書到仲裁結束,不算決定是否受理的5天審查期,仲裁審理期限全部算下來最長也不過60天(45+15)。較之現行規定,仲裁審理週期縮短超過了三分之一。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我想問一下酒駕摩托車怎麼處罰
我想問一下酒駕摩托車怎麼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
二手房買賣能不能過戶
二手房買賣能不能過戶1、二手房買賣能過戶。二手房過戶應當簽訂買賣合同、交付首付款;由買賣雙方到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房管局收件後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取得房產估價及稅費明細後到房管局審查確認已完稅,領取過戶回執。2、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
-
工傷五級傷殘怎麼賠付
交通事故五級傷殘怎麼賠付1、醫療費:以發票爲準2、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住院天數3、營養費:500-1000元(病歷有註明“加強營養”纔有賠償)4、後續治療費:二次手術的費用5、護理費:50-100(每個法院支持都不一樣)元/天×住院天數6、誤工費:(本人工資)元/30天×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