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訴訟代理人範圍
新《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爲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與原民事訴訟法相比,本次修改限制了訴訟代理人的範圍,刪除了原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將可以被委託爲訴訟代理人的範圍僅僅限定在: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作爲委託代理人,是在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律師數量嚴重不足的特定歷史條件下,在程序法中設定的一種特殊的制度安排。但是,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人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和律師數量劇增,這種制度安排已經不符合社會發展的需求,並且從近些年的司法實踐來看,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代理案件,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越來越突出。主要表現爲:
一是有些公民從未經法律培訓,又沒通過司法考試,就以營利爲目的從事訴訟代理活動,有的甚至假冒律師違法代理,擾亂法律服務市場秩序。
二是較多的公民代理人法律專業知識匱乏,代理經驗、技能不足,調查、收集證據能力有限,難以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有部分法院退休但又不具有律師資格的法官的親朋好友從事公民代理活動,利用關係影響、干擾案件的依法辦理,影響司法公正。尤其是部分公民個人以訴訟代理人的名義長期包攬訴訟,甚至濫用訴訟的情況最爲普遍。
-
刑法二百九十三條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的司法解釋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
-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律師怎麼收費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律師怎麼收費(一)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按爭議標的額比例,在規定的幅度內,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訴訟標的額收費比例1萬元以下(含1萬元)500元—1500元/件;1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2%—5%;10萬元至...
-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1、挪車時發生輕微剮蹭並偷偷溜走的,屬於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從重...
-
成立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檔次是怎樣
成立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檔次是怎樣這一問題,解答如下: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面向社會公開。減刑的程序如下:1、提請減刑、假釋,應當由分監區召開全體警察會議,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結合罪犯服刑表現,集體評議,提出建議,報經監區長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