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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離婚國內房產怎麼分?

法律2.91W
涉外離婚國內房產怎麼分?
涉外離婚國內房產怎麼分?
律師解答
涉外離婚國內房產分割,可以由夫妻雙方協議決定,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執行分割時,外國法院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外國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也可以由外國法院依照該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
外國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也可以由外國法院依照該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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