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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限制想象”,宅基地自建房分割

福建的農村自建房豪華程度相信網友們早有耳聞,標配花紋羅馬柱,甚至假山人工湖也不罕見,充分詮釋了什麼叫”貧窮限制了想象“。

“貧窮限制想象”|宅基地自建房分割

其實,福建有很多豪華的農村自建房的原因源於許多本地人有“回鄉起大厝”的執念。

賺錢了第一件事就是要在老家蓋大房子光宗耀祖,如若村裏有一家人建了豪宅,其他人就想建得更高更豪華,於是就捲成了“福建農村豪宅羣”。

但你是否想過,這樣的農村自建房遇到離婚財產分割會怎麼樣?跟城市商品房有何區別呢?
農村自建房爲啥不好分?
農村自建房,是經過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審批,拿到了建設許可證後能夠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或是允許的土地上建造房子,被稱之爲農村自建房。

農村自建房對比城市商品房,在離婚分割時會更加繁瑣:
(1)房屋價值難以確認農村自建房不像城市商品房有參考的報價,或者是周圍房價的對比,實際價值難以估算。
(2)產權不明確各地方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對自建房屋頒發產權證,有的不頒發產權證,僅以宅基地使用權證作爲房屋產權證明。 

(3) 及第三方權益在農村,很多夫妻把房子建在一方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宅基地上,此時離婚進行農村自建房分割就涉及到他們的利益,案件變得複雜許多。 

離婚時分割農村自建房有這麼多難點,那麼在實際中是如何對農村自建房進行分割的?
農村自建房如何分割?


婚前建造

房屋在婚前已由一方建造,另一方沒有參與出資。離婚時房屋應按照一方的婚姻個人財產,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婚後建造

a.雙方無異議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均無異議,達成一致分割意見,則法院可以對農村自建房屋進行分割。
在分割時,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①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②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③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分割方式:由於房屋無法進行實物分割,一般採取折價補償的方式進行分割,也可以採取競價取得或由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的方式進行。
如果雙方不競價,也不申請評估,可以判決雙方共同使用。 

 

b.雙方無法協商

如果雙方無法協商、雙方有異議或者涉及第三方份額或者無法查清事實時,法院一般會根據: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的規定
暫不予處理,等取得產權或先做家庭析產或者待拆遷時另行訴訟
其實,農村自建房沒有具體產權證的問題是非常普遍的,在訴訟中如何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是維護合法權益的關鍵。

 

在此類案件中,需要和土地局、地方政府、法院、村委會等多部門打交道,專業性極強。
大部分普通的農村老百姓難以處理這些法律事務,建議還是委託專業的律師,幫助自己的利益實現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