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公訴案件麼
一、交通肇事罪是公訴案件麼
交通肇事罪屬於公訴案件。
1、交通肇事致人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有逃逸行爲的,應當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應當偵查,檢察機關應當公訴。
2、公安機關把肇事者放走,並不一定不追究其責任了,也可能是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你可去公安機關問清楚。
3、如果公安機關已經書面確定不追究肇事者刑責,你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4、交警部門無權強制對方賠償或支付醫療費用,如仍需治療,可以先行支付,然後再向肇事者索賠,如對方是機動車,可以將其保險公司和肇事者共同列爲被告。
因此,交通肇事罪是公訴案件,如果爲被害方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關於交通肇事罪中財產損失的認定問題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公私財產”是否包括肇事者個人財產問題,在有些情況下,就成爲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有的案件,肇事者造成的公共財產和他人財產損失數額不大,但自身遭受的財產損失慘重。有的人認爲,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僅認定公共財產和他人的財產損失,數額不大的,則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將其自身財產一併計入損失數額,就可能符合定罪條件。因此,本着從嚴懲處這類犯罪的需要,應當將肇事人的個人財產損失一併計入損失數額。但是,交通肇事罪的危害在於對公共財產、他人人身及其財產造成的損失,其自身的財產損失應當視爲肇事人爲自己的違章行爲承擔的經濟責任,而不應將其作爲承擔刑事責任的條件。
因此,關於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承擔刑事責任的規定,是符合立法本意的。
交通肇事罪問題上,可否不以交管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意見爲依據。誠然,認定交通肇事罪的焦點問題集中在事故的認定和責任的分析上,比較特殊也很複雜。但是,如果不以此爲前提,則無法判定交通肇事行爲人與肇事後果間的因果關係,更無法確定其應當承擔的是行政責任還是刑事責任。
-
試用期內什麼條件可以辭退
一、試用期內什麼條件可以辭退試用期辭退是勞動者有過錯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試用期辭退的條件主要包括:1、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的目的是爲了用人單位評估員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和適應度。如果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
針對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的情形有什麼?
一、針對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的情形有什麼?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的情形:1.用人單位給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勞動者違約,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2.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泄露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3.勞動者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
-
醉駕要從輕處罰的條件是什麼
一、醉駕要從輕處罰的條件是什麼專業分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可處拘役,並處罰金。當事人如果想爭取從輕處罰的,應該及時委託律師辯護,則律師提交有利於當事人的辯護意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
-
貴州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4是什麼?
一、貴州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貴州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按照不同的項目來確定的。關於交通肇事賠償的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7條已有規定,但在實踐中應嚴格掌握以下標準和計算方法:1、醫療費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2、住院伙食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