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權證土地使用證有區別嗎?
一、房權證土地使用證有區別嗎?
房權證土地使用證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的。二者針對的登記物件不同;概念不同;性質不同。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二者都是非常重要的證件,必須要及時進行辦理。
二、土地使用證和房權證的區別具體是什麼?
(1)針對的登記物件不同。土地使用證登記的物件為土地,而房權證登記的物件為商品房。
(2)概念不同。土地使用證僅僅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而房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惟一合法憑證。
(3)性質不同。土地使用證是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等;
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三、房權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商也會提供代辦交易登記、過戶和房地產權證的服務,不過,具體過程基本上都由開發商一手操辦,買房人控制不了具體的進度,不能及時瞭解相關情況。因此,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購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與開發商一起辦理。
房屋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筆不小的資產,房屋的使用對於我們來說更是一件生活中需要謹慎考慮的大事,所以說,我們在進行房屋買賣的時候也應該對買賣雙方的當事人的相關基本資訊做出基本的鑑定。對於需要辦理的房權證和土地使用證都必須要及時辦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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