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土地出租合同違約期限不能超過多少年?
合同糾紛屬於普通民事權利爭議,因此訴訟期間為3年。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致使自己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土地出租合同範文是怎麼樣的?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畝。土地位於: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10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每畝每年元,共計元,每年交付一次。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
七、特別約定
1、如乙方辦理該土地徵用出讓手續,本合同所稱租賃費即作為甲方應得的土地出讓金及各種補償費,無論合同履行時間長短,辦理土地出讓徵用時,乙方不再給付甲方出讓金及其它費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徵用該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應上交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地上附屬物補償款歸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國家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對於乙方投資的地上附屬物按以下方法處理:乙方投資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屬物,在合同終止時雙方協商其價值,並由甲方在一月內支付價款給乙方;協商不成,由相關單位評估其價值,甲方予以接收,並在一月內一次性支付價款給乙方,評估費雙方均擔。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章)
承租方:代表人:(章)
見證機關:(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出租合同如果造成違約協商不好的,那麼是可以選擇起訴來解決,但起訴也是有時效的,一般需要當事人在三年之內向法院起訴,如果超過了時效自己的勝訴權將會消失,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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