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書與民事判決書的區別是什麼
裁定書和判決書的區別如下:
1、解決問題不一樣:判決解決的是案件的實體問題;裁定是解決訴訟中的程式事項。
2、發生時間不一樣:裁定發生於訴訟的各個階段,一個案件可能有多個裁定;判決在案件審理終結時作出。
3、表現方式不一樣:裁定可採用書面形式,也可採用口頭形式;判決只能採用書面形式。
4、權利不一樣:民事裁定書除不予受理、對管轄權的異議、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上訴外,其他裁定一律不準上訴;一審判決可以上訴。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2條規定: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
二審改判對一審法官有影響嗎
二審改判對一審法官沒有影響。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對一審法官沒有影響。不管是一審法官還是二審法官審理案件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來審理案件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
-
行政訴訟共同地域管轄有什麼情況?
律師解析:共同地域管轄是指兩個以上人民法院對同一行政案件均有管轄權,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任何一個法院起訴。共同地域管轄包括三種情況:(1)經過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
-
生育保險報銷的時間是什麼
律師解析:生育保險報銷有時間限制,勞動者可以向相關單位申請報銷。錯過了生育保險報銷時間,是沒有補辦申請的。由於各省市大部分會針對當地實際情況而制定相關條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險報銷時間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險報銷時間應當以當地的社保中心規定為標準,時間長的可在...
-
民事調解的程式
律師解析:民事調解程式如下:一、受理糾紛:當事人請求調解的糾紛及時調解或發現糾紛要主動受理及時調解;二、調查分析:受理糾紛,要迅速查明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爭議焦點,及時判明糾紛性質,是非曲直,進行研究分析;三、調解。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