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未成年保護的法律法規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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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既遂判多久
律師解析:虐待罪既遂會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為人犯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屬於告訴的才處理的犯罪,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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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如何判刑?
律師解析: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刑如下: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只打擊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行為,若不僅攜帶了還進行了使用,則攜帶行為被使用行為所吸收,該使用行為不屬於本罪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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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責任事故罪第一責任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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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什麼要件構成非法生產專用竊照器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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