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辭職能要求經濟補償金嗎?
一、沒簽勞動合同辭職能要求經濟補償金嗎?
可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有下列13種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8、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10、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1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1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勞動者應該主動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上籤訂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在勞動者提出簽訂合同,但用人單位還拒絕之後,那麼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索賠要求經濟補償金,而用人單位應當給勞動者支付含雙倍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這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
法律對於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具體的規定
律師解析:法律對於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具體的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經一方當事人單方面依法行使勞動合同的解除權,雙方的勞動合同也可被解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
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什麼
律師解析: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1.雙方協商一致;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要求;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
就業協議書是三方嗎
律師解析:就業協議書指的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是三方。就業協議書一般指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或者“三方協議”。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
-
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幾日內無異議?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