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
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如下:
(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1)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3)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4)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1)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人單位還可以通過裁員的形式解除企業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這樣的條件:
(1)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員。
(2)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但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二)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條件:
1、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
2、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用期內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2)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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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懷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女職工懷孕,若沒有過錯行為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懷孕女職工若有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過錯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若屬於違法辭退的,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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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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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金嗎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勞動者主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沒有賠償金;1.如果是公司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才可以依法獲得賠償金。2.如果勞動者因單位嚴重侵犯其合法權益而與單位解約的,則可以依法獲得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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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11個月二倍工資。所以,滿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