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受了工傷老闆不管了怎麼辦?
我們大家都知道勞動合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他可以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但是總有很多人法律意識淡薄,在入職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一旦沒有勞動合同受了工傷老闆不管了怎麼辦呢?我們最主要的是去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一、沒有勞動合同受了工傷老闆不管了怎麼辦: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按你所說,估計單位不會承認和該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那就要注意在申請工傷認定以前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
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二、建議
1.勞動者發生工傷後,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2.勞動者一經錄用,切記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礙於其他原因,沒有合同的,務必收集好相關能表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應聘登記表、工作服、出入證、工作證、資單、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工作安排簡訊記錄、加班通知等。
3.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那麼是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的。這種情況,你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4.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醫療費、後續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全部工傷賠償費用。
6.如果用人單位還是拒絕賠償的,建議勞動者申請工傷賠償糾紛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其實大家入職前還是要注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因為這才是保障我們權益最好的方法。不然一旦發生沒有勞動合同受了工傷老闆不管了這種事情就變得很麻煩了。雖然可能通過法律手段也可以獲得賠償,但還是提前有所準備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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