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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案子賠償標準是什麼

沒簽勞動合同案子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沒簽勞動合同案子賠償標準是什麼

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的標準是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拿到雙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是在我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當中明確規定的,不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最多不超過一年。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勞動合同法規定,屬於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二、未籤合同怎麼取證勞動關係?

對於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員工要儘量留存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勞動者首先應該證明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1、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2、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3、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4、房貸收入、繳稅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6、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檔案、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9、部門投訴的記錄

10、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11、錄音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我們辦理的許多案子,就利用這種證據達到了勝訴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證據具備的情況下,有的時候還不能說就一定會被仲裁委所採納,還要結合對方提交的證據,利用證據規則,和訴訟技巧來達到自己的主張被法院或仲裁委所採納。

綜上所述,勞動者在正式開始工作後就一定要注意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只有勞動合同才是直接證明雙方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也是約束雙方行為的一種協議,如果用人單位沒簽勞動合同的那麼應該對勞動者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