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調整崗位員工不同意怎麼辦
一、公司調崗員工不同意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公司可以調崗調薪的情形有: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調崗調薪協商一致。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
5、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6、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脫密期保密協議的,在勞動者提出辭職後,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一般來說要調崗必須證明其不能勝任崗位工作,那就要伴有明確的績效考核制度,不然隨意調崗是違反勞動法的。
如果純粹是員工本人的工作能力原因,企業要給員工調換崗位,第一要有其不能勝任原工作的原因(要做好績效溝通工作,並做好記錄,也要給員工改善提高的機會;第二要協商一致。即使協商同意調崗,其薪酬待也不能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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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補償金額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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