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期間公司能不能開除員工
哺乳期公司不可以辭退員工。除非哺乳期內員工有存在法定過錯情形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女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女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女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女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女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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