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補償金多久不發可以終止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2.99W
競業限制補償金三個月不發可以終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八條規定: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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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怎樣申報
律師解析: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辦法:納稅人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的有關資訊,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按其在本單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計扣除額辦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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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身份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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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培訓聽課要交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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