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多久
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簽訂勞務合同中的試用期限是員工所在單位根據合同年限自行而定。勞動年限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年限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試用期為兩個月至三個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無固定期年限,國家勞動法規定員工試用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所以,若籤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試用期沒有超過六個月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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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賠償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第二、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第三、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第四、住院質量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應由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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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如何規定的
第一、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第二、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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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履行哪些程式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如果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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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務合同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提供勞務者要弄清楚接受勞務者的身份資訊或工商資訊,僱傭者是否有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條件,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2、提供勞務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務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4、勞務報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