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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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麼賠償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第二、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第三、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第四、住院質量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應由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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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了一年沒有續簽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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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變更程式是什麼
1、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即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職工,無論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條件等;2、按期向對方作出答覆,即當事人一方得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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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