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財務管理的範圍是什麼,職責主要有哪些?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工程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
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臵會計核算科目、設臵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
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業務往來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准。如董事長不在公司,經請示並做記錄後可暫付,但隨後要請董事長補籤。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董事長批准。
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5、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經董事長會籤後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 施工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 財務部稽核後,報公司主管領導、董事長審批。
⑶ 公司主管領導、董事長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
建築工程財務管理的範圍確定依據建築工程涉及的各個方面和公司執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瞭解建築工程所要涉及的地方才能更好地瞭解建築工程財務管理的範圍。建築工程財務管理的職責最重要的是規避風險,減少損失,提高效益。建築工程財務管理除了日常的財務管理還要進行必要的財務分析工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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