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和作用是什麼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特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它是承、發包雙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專案,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它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不同利益的當事人,在同一經濟事務中發生一定的關係。但當事人雙方只能是業主和中標人;合同當事人在一定的合同事務中,有各自不同的允諾。檸梅瘦身怎麼樣允諾的內容表現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這種允諾是出於自願的,而這種自願又為當事人經過充分的協商所共同承認並達成協議;當事人在合同關係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見;合同的締結受一定的社會制度、法律、政策的約束,合同的訂立內容必須合法,為法律所承認。我國經濟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計劃的合同、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許可權簽訂的或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合同,違反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經濟合同,都是無效合同。合同的締結也受有關法律、政策的保護,沒有國家法律、政策的保護,合同的履行就得不到必要的保障,違約、毀約的責任就得不到追究;合同的訂立一般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合同由於有法律強制性,因此十分講究措詞 的準確性和鮮明性,不容有絲毫的含糊。
二、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設工程承、發包的整個工作過程主要體現為承包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簽訂合同是承包商經過投標報價取得工程專案的承建權,執行合同是承包商完成所承包工程專案的施工建設過程,因此,承包商自始至終都是圍繞工程合同開展工作,以合同的基本內容為工作基礎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合同是約束合同當事人行為的準則。合同是業主和承包商的行為準則,無論是承包國內建設工程專案還是國際工程專案,承包商和業主的行為和工作內容都是以合同為依據的,因為合同的訂立,是雙方的法律行為,雙方都必須受合同的約束 ;合同的簽訂有利於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於合同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而訂立合同就使雙方產生一定權利和義務的相互關係。雙方的這種權利義務關係屬於一種法律關係,必須切實履行,否則,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合同的簽訂,有利於保護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合同一經雙方簽字,不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都無權擅自變更合同內容。合同簽訂以後,雙方都必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如不履行合同中所規定應予履行的義務,將視為違約,違約方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湖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看似簡單,實則牽扯的內容太多太雜,瞭解建設工程合同,對建設專案的實施開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合同的條款關係著以後工程發生糾紛,對該糾紛解決的處理方向,所以我們對建設工程合同不能掉以輕心,還是要耐心看完每一條條款。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陽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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