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要怎麼辦
房屋最大的用途其實也就是滿足居住或辦公需求,對於租賃的房屋,若存在一些小瑕疵,不影響使用的話其實還好,適當的修復一下也就可以了。但如果瑕疵問題比較嚴重,影響到了正常使用的話,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處理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告訴大家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要怎麼辦。
一、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要怎麼辦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房屋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房屋租賃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有瑕疵的,首先分清房屋瑕疵的責任。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責任的情況下,根據租賃房屋瑕疵情況和承租人實際使用的情況,可以部分減少相應的租金;如果導致租賃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
二、租房如何避免租賃糾紛
1、查明出租人是否與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產權人一致。如果出租人不是房屋產權人,則應要求其出示產權人同意由其作為代理人出租房屋的授權委託書。
2、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已交付但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商品房,應要求其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和房屋的交付使用證明。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一般會載明預售許可證號,承租人可以據此在當地的房地產交易官方網站上查驗該房屋的其他四證取得情況,並重點關注該房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交付使用時的《竣工驗收備案表》。
3、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自行建造但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應要求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於不能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房屋則不能承租,對於提供了該證書的,也要核查是否系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若系超規劃建設的房屋,則亦不能承租。
4、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是自行建造的臨時建築,則應關注是否超建設範圍或超使用期限。對於未經批准建設的臨時建築或超過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以及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則不能承租。
現實中,要是發現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的話,此時需要具體看瑕疵的情況如何,要是嚴重影響到了房屋正常使用的,此時可以要求退房,並要求出租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而要是不嚴重的話,也是可以要求出租人對房屋進行修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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