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所有的房子過戶用配偶去嗎
一、單獨所有的房子過戶用配偶去嗎
只要是已婚身份,房屋產權是單獨所有,有也需要夫妻雙方一起辦理過戶手續,這是因為單獨所有也可能存在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因為過去的房屋產權證沒有區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單獨所有的情況。如果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該房產是屬於一人的,則不需要夫妻雙方到場變更房產。
二、房屋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籤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準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二十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這意味著房產登記本身不是確定房屋產權最終且不可抗拒或改變的依據,只是一種權利證明和權利表徵;如果利害關係人認為房產證登記的“單獨所有”與真實為共有的情況不符,可以依法申請更正。
目前社會上出現的配偶在房產證上加名,就是一種登記更正。當然不排除有的是贈與。司法實務中對登記“單獨所有”有爭議的房產,通常是結合案件具體情況進行全面審查,如果有證據證明該房產為實質上共有,則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不拘泥於房產登記的財產所有形式。
不少人認為,只要房子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那麼就應當認定為自己的個人財產。雖然,從大部分情況來看確實如此。但如果是已婚人士,可能就要根據具體情況在加以分析討論了。畢竟,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子,有可能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購買,那此時往往就是會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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