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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嗎

農村自留地有別於宅基地承包地,但均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自留地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的必要補充,是讓農戶利用剩餘勞動力和勞動時間,生產各種農副產品,改善農民生活條件。自留地不可以私自建房,建房經過以下步驟進行申請:

農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嗎

(一)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村民,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二)由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宅基地的使用。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村或村民小組張榜公佈,由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送鄉(鎮)國土資源所審查,並將會議記錄及討論決定報鄉(鎮)國土資源所備案。

(三)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報縣(市)人民政府審批。對涉及農用地轉用、佔用耕地或林地,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申請宅基地的,應經相關部門同意,辦理審批手續。經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佈,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