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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提前幾天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1.92W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提前幾天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提前幾天解除勞動合同合理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提前幾天解除勞動合同合理在相關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即可。但是如果員工在試用期間內想要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到用人單位,三天後可以無條件進行離職,併為其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的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