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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虛構的房屋買賣文書是否有效

法律3.15W
民法典規定虛構的房屋買賣文書是否有效
民法典規定虛構的房屋買賣文書是否有效
無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