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应当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员工不管是在试用期内辞职还是转正之后提出辞职,此时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如果允许大多数劳动者都是辞职之后就马上走人的话,势必会给单位的利益造成损害。那具体来说员工辞职应当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应当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关于辞职在劳动法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 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辞职违约金怎么算
关于辞职违约金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辞职权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虽然法律中也是允许员工随时辞职的,但一般情况下辞职还是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而在实际办理辞职手续的话,要按照单位内部的规定进行,完成了相关工作的交接之后,才能顺利的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具体关于辞职应当办理的手续内容,本站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公司筹备期与员工构成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一般构成。律师解析:一般来说公司筹备期与员工是构成劳动关系的,具体如下:1、发起人是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2、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属于雇佣关系。3、另外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该用人单位应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公司,或具有营业执照...
-
疫情期间被单位解雇了如何办
律师解析:疫情期间被单位解雇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公司正常辞退职工会有补偿吗
律师解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
劳动争议案件未结单位可以注销吗
律师解析:产生劳动争议后,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司解散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仲裁或者诉讼,劳动争议案件未结案的,公司清算未结束,不有申请注销登记。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