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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無故曠工辭退流程

員工無故曠工辭退流程

在實際生活中一些單位也會遇到員工無故曠工,但可能因爲種種因素無法把他辭退,例如和本人聯繫不上。

一、用人單位如何辭退無故曠工員工?

在遇到員工無故曠工想要辭退的情況時,單位可以講辭退通知書以郵寄、託人轉送、直接送達的方式交給勞動者;若無法將辭退通知書交給勞動者本人的,也可以聯繫勞動者的親屬,要求他們代簽辭退通知書。如果親屬拒絕簽收辭退通知書的,單位可以講辭退通知書張貼在社區服務中心處,並且拍照取證。

根據了《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合同時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該勞動者,或者將辭退的書面文書告知勞動者的親屬等等。所以在遇到員工無故曠工想要辭退的情況時,單位可以講辭退通知書以郵寄、託人轉送、直接送達的方式交給勞動者;若無法將辭退通知書交給勞動者本人的,也可以聯繫勞動者的親屬,要求他們代簽辭退通知書。如果親屬拒絕簽收辭退通知書的,單位可以講辭退通知書張貼在社區服務中心處,並且拍照取證。

如果聯繫不到勞動者及其親屬的,則可以利用媒體公告送達。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必須將員工的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緊急聯繫人聯繫方式等記錄清楚。

在我們的認知中,一旦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就不能無故辭退勞動者。但這也恰恰給一些勞動者鑽了空子,常常無故曠工等等。

二、職工無理由曠工多少天用人單位可以辭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連續無故曠工三天的用人單位即可辭退這名員工。如果因爲勞動者的無故曠工導致了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的,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賠償。

除此之外,勞動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單位也可以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發現不符合該單位招聘條件的;

2、 違反了單位的制度的;

3、 不負責任,沒有盡到自己本職的給單位帶來了重大損失的;

4、 勞動者與其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對本單位要求完成的任務造成了影響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幾種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關係都是不違法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