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願續簽職工是否需要申請辭職
合同到期不願續簽職工不需要申請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終止,法律效力消失,其所確立的勞動關係終結,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存在。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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